為貫徹落實《盤錦市項目攻堅年行動方案》(盤政辦發(fā)〔2025〕1號),按照《盤錦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盤人社發(fā)〔2013〕17號)《中共盤山縣委辦公室盤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盤山縣項目建設服務中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guī)定>的通知》(盤縣委辦發(fā)〔2023〕15號)《關于盤山縣項目建設服務中心核增人員編制的批復》(盤縣編辦發(fā)〔2025〕9號)等文件規(guī)定,縣發(fā)展和改革局擬于近期公開遴選8名工作人員到縣項目建設服務中心從事“全縣項目建設管理”工作,現(xiàn)將有關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選人員的范圍
縣直各單位具有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的除工勤人員以外的人員3名(九級管理崗位或專業(yè)技術崗位助理級,其中專業(yè)技術崗位人員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要與我中心三定方案中的職責相關或相近)。
各鎮(zhèn)(街)中具有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的除工勤人員以外的人員5名(九級管理崗位或專業(yè)技術崗位助理級,其中專業(yè)技術崗位人員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要與我中心三定方案中的職責相關或相近)。
二、遴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較強的政治素質,能夠認真學習黨的政治理論,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tǒng)領,在思想上和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較強的改革創(chuàng)新精神,愛崗敬業(yè),具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工作求真務實;
3.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行端正、為人正派、清正廉潔,能夠團結同志,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技術能力;
4.具有較強的組織觀念,服從領導、聽從指揮,能保質保量完成組織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5.身體健康、體態(tài)端正,具有能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遴選崗位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年齡原則上需在40周歲及以下(1985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條件優(yōu)秀的可以放寬年齡到45周歲;
3.吃苦耐勞、精力充沛、身體健康、愛崗敬業(yè),能適應戶外工作,加班工作,出差工作;
4.有從事項目工作經歷的,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遴選: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遴選成功調入后即形成《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規(guī)定的回避關系的;
4.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不宜遴選的人員。
(三)本著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yōu)選用,如遴選人數(shù)不足,剩余名額留待下一輪遴選使用。
(四)如遇其他特殊情況,由遴選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三、遴選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5月19日至5月30日(期間每個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不予辦理。
2.報名方式:參加遴選人員填寫《盤山縣項目建設服務中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詳見附件)2份。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參加遴選人員填報的信息應真實有效,如發(fā)現(xiàn)材料虛假者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3.報名地點:盤山縣人民政府3樓發(fā)改局辦公室。
4.參加遴選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需提供原件、復印件2份):
(1)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原件或有照片且經派出所蓋章的戶籍證明原件);
(2)盤山縣項目建設服務中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
(二)資格審查
縣發(fā)展和改革局將嚴格按照遴選公告要求條件,對參加遴選人員資格進行審查確認。主要審查參加遴選人員的人事檔案材料、遴選信息中所涉及的推薦或證明材料(具體材料:原單位紀檢的廉潔方面證明,戶籍派出所無犯罪證明等)。資格審查貫穿遴選全過程,一經發(fā)現(xiàn)不符合遴選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遴選資格,涉及違法犯罪的將追究其當事人責任。資格審查時間及相關事宜將在盤山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未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方可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未達到1:2面試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四)面試
(1)面試前,因自愿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方法和內容:面試采用結構化的方法進行,主要考察進入面試人員適應實際工作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專業(yè)知識等,每名進面人員的面試時間不超過8分鐘。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進面人員不得確定為考察人選,不予聘用。
(五)考察
按照遴選名額1:1的比例和面試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被考察人選,最后一名入圍被考察人選的面試成績并列者進行加試,進入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數(shù)如果低于遴選名額,則全部確定為被考察人選。盤山縣發(fā)展和改革局對被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了解,并對被考察人選資格條件進行復查??疾熘腥绨l(fā)現(xiàn)不符合遴選條件的,取消其遴選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選。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因自愿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xiàn)遴選名額空缺,按進面人員的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并及時予以公示。
(六)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信息統(tǒng)一在盤山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有關部門為公示無疑義且經審核檔案合格的擬聘用人員辦理工作調轉和落編手續(xù),由盤山縣發(fā)展和改革局黨組集體研究具體工作崗位。對于公示有疑義的擬聘用人員,盤山縣發(fā)展和改革局將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公開遴選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一經發(fā)現(xiàn),均取消其參加遴選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參加遴選人員須知
1.本次遴選相關信息將在盤山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s://www.panshan.gov.cn)發(fā)布,不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因未及時關注發(fā)布信息所致后果,由本人自負。
2.在遴選期間,參加遴選人員如不按規(guī)定參加資格審查、面試、考察、辦理有關手續(xù)等,視為自動棄權。
3.參加遴選人員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以及在面試、考察過程中作弊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應聘資格,如果已經聘用的,解除聘用關系。
六、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執(zhí)行
報名咨詢電話:3552226,15734151215
紀律監(jiān)督電話:3552037
電話咨詢時間:2025年5月14日—5月30日
具體時間如下: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盤山縣項目建設服務中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docx
盤山縣發(fā)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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